主旨:檢送109年2月6日之「教育部通報」1份,請貴校轉達中港澳旅遊史入境須14日「居家檢疫」學生之辦理原則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3629號函辦理。